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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的税收分析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10-06-28 | 7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体现资产负债表中,企业未分配利润数为负数,所有者权益小于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却在扩大,其他应付款数在不断增加,而无应付票据或者短期长期借款。  

  税收一般推定为企业有帐外收入,采用虚列成本,套取资金的回流,其反映的是企业总体的纳税情况,需要结合特定的分析模式进行推定,认定。  

  (二)特定分析模式

  1、屯货居奇模式  

  屯货居奇,即指看中货物的稀缺性,通过人为或者环境的因素造成货物的稀缺性,导致货物价格上扬,获取利益。在现在的商品社会里,由于信息沟通的渠道通畅,大部分商品都的价格看跌,同时企业追求资金的快速运转,以求利益的最大化。  

  所以屯货,即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金额较大且大于实收资本,一般是不可能的,可以采取盘点的方式结合其他帐户的检查可以检查企业存货的真实性,查看是否企业有帐外收入不入账。  

  2、赊购模式  

  赊购即利用对供货商资金的占用,通过赊购存货扩大经营规模的模式。但是如果企业不能够垄断某种行业,某种渠道,其当期购买的存货不可能是全部赊购,一定是部分现金购买,部分赊购,如果企业本身资信程度不高的情况下,供货商为避免商业风险,一般会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模式,企业的能够赊购存货的可能性更小。  

  赊购模式的分析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期末存货与应付帐款的关系,如果期末存货略大于或者等于小于应付帐款期末余额的,一般是不可能的。  

  通常的情况下,出现赊购模式分析的结果可能存在如下情况:

  (1)暂估成本,发票到了二次进成本,达到多列成本;  

  (2)暂估成本,未能取得真实合法的票据;

  (3)存在帐外收入,支付供货商货款未通过账面,未冲减应付帐款;  

  (4)虚列成本,购买发票,款项无法支付;

  (5)将货款挂在应付帐款科目,不做或者延迟做收入;  

  采用赊购模式得出的结果应充分结合应付帐款帐龄分析,应付帐款明细帐分析进行检查。

  3、定制定购模式  

  定制定购指企业的经营活动依照购货商的指定要求进行筹备存货的,在经济活动中体现为商业企业有下家才有上家,工业企业订单制生产,其有一定的普遍性。定制定购一般有合同约束其经营行为,交易行为变更性较小,其交易履行有法律保证。  

  定制定购为体现在资产负债表预付帐款,预收帐款,如果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相关科目余额为零或者金额较小,一般企业未按照会计报表编制要求进行重分类,其报表的诚信度较低,需要结合往来款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