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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分类列报
来源: | 作者:xindacpa | 发布时间: 2023-06-30 | 231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重分类的含义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分类列报,是对会计科目余额进行重新分类后填列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一般包括两类。

一是按照资产和负债的属性,对资产和负债会计科目余额的重分类列报,指根据会计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而非总账余额(净额)来确定报表往来账项目的余额。当资产类往来会计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资产而是负债,应重新分类到负债类科目;反之,当负债类往来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负债而是资产,应重新分类到资产类科目。

二是根据流动性,对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重分类。根据变现期限划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根据到期期限划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而不是根据会计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没有出现“重分类”这个名词,但重分类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本要求。在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以及编制会计报表的规定中有类似的要求。它是编制会计报表中这类操作的通俗说法。重分类只涉及资产负债表,不涉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二、重分类的目的

重分类是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财务状况。期末资产余额应为借方,表示持有的资产;相应的,期末负债余额应为贷方,表示承担的债务。在报表列报时,如果根据资产类会计科目贷方余额以负数或者借贷方余额抵减后余额列示在资产栏,或者将负债类会计科目借方余额以负数或者借贷方余额抵减后余额列示在负债栏,不仅不能反映资产负债的本来面目,甚至导致财务指标异常。如果资产类科目出现了贷方余额,不再是一项资产,而是一项负债;如果负债类科目出现了借方余额,不再是一项负债,而是一项资产;应该进行重分类列报。

三、具体操作

重分类列报,只调表不调账,即不调整明细账和总账,只调整报表项目余额。核实会计科目余额是正确的情况下,再做重分类列报。

(一)往来账重分类

1、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预收账款。相反,预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应收账款。

2、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

应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预付账款。相反,预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应付账款。

3、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其他应付款。相反,其他应付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

4、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如期末出现贷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预提费用(或相关科目)。相反,预提费用如期末出现借方余额,应将它重分类到待摊费用。